各有关单位:
为更好地为会员企业提供高质量服务,结合业务实际,交易中心对参与交易的会员企业收取交易服务费,平台收费标准为:
1.现货挂牌:按成交金额的0.2‰向交易双方分别收费。
2.现货竞价:按成交金额的1‰向交易双方分别收费。
本公告收费适用的交易品种为:监管部门批准的煤炭及煤炭相关制品。
对特定客户(如交易平台政府专区、企业专区开展交易的特定客户等),交易中心按照其交易所属专区(若有)对外公告的相关收费标准或以协议形式确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,如无上述专区或协议收费标准,则统一按平台收费标准执行收费。
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如有变化,将另行公告。
特此公告。
全国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
2025年6月16日